第十二章

眾多手稿的可信度

《新約聖經》的手稿史有足夠的理由讓人相信,我們今日所擁有的《新約聖經》與原本的手稿大體上相同。今日學者們和翻譯員們所用的《新約聖經》批判版本,是專家在文本批判時考量所有最好的手稿證據後所得的心血結晶。許多學者都對這些批判版本的用詞有信心,例如第28版的《奈瑟勒-亞蘭希臘文新約聖經》(Nestle-Aland Greek New Testament), 是學術研究所能確定最接近《新約聖經》原著的。

《新約聖經》的一些部份如《福音書》記載是最多佐證的古代文獻之一。比起1世紀的任何其他著作,《新約聖經》著作的早期手稿更多,而且狀況更好。例如被公認為是希臘劇作家和羅馬史學家的作品之名著,在佐證上就少得多。比起世代以後穆斯林所寫的著作如伊斯蘭教使者的傳記,《新約聖經》著作甚至有更多的佐證。

《新約聖經》手稿的充足和優質使形勢大好,增加了確定《新約聖經》原稿的籌碼。它們也為文本批判家們的才智和方法論帶來巨大的挑戰。 就是在這方面,《論證真理》再清楚不過暴露其非學術性質和它只是利用學術研究來論辯。《論證真理》就《聖經》手稿所提供的唯一資訊,是幾位元歐洲學者對4世紀和5世紀三個《聖經》抄本所提出的見解。 《論證真理》貿然利用這些見解來宣稱,這些手稿和任何其他《聖經》手稿都不是伊斯蘭教興起之前所寫的。

正好相反,那三個《聖經》抄本確實是伊斯蘭教興起之前所寫的;1864年《論證真理》出版以來,數以百計伊斯蘭時代之前的《新約聖經》手稿已被發現,且讓學者們讀取,包括在互聯網上。 其手稿證據的可信度是無庸置疑的。學者們已經研製出從手稿證據確定出《新約聖經》原稿的學術方法。關於正確的方法論、如何描述證據或從證據得出什麼結論,文本批判家們不都意見一致。然而,學術研究的本質就是要學者們以共事的方式彼此競爭。

《新約聖經》文本最近期的學術研究是如此複雜,以致許多基督徒對它真的不很熟悉。關於經文,基督徒所採納的教義不一定就符合史實或《新約聖經》就其本身說了甚麼。但是忽視最好的學術研究,又能得著甚麼呢?若文本傳述中出現狀況,好得多的做法是承認事實、思考問題和儘量嘗試解答那些問題。

  1. 手稿與時間的蹂躪

今日尚存的《聖經》手稿是充足和優質的。鑒於時間的蹂躪能危及古代的手稿,學者們可能會為此光景感到十分慶幸。第6和第11章所說的《死海古卷》、《阿勒頗抄本》和《西乃抄本》之故事,著重於手稿的易損和難保以及所有證據也許會徹底消失的可能。按猶太教的規定,希伯來文聖經那些破舊有瑕疵的手稿必須被銷毀。 此外,恩斯特 • 沃爾溫還寫道,“中世紀猶太人受迫害期間,手稿常會被銷毀。下手的有時是他們的敵人,但有時是猶太人本身,以防他們的聖典落入異教徒的手中。”

《新約聖經》最早期的手稿是蒲草紙抄本。蒲草是一種生長於沼澤地的水生植物。它被切成狹小的薄片,以便作為書寫的表面。 像埃及那種乾燥的氣候,手稿可以相當耐久。所有《新約聖經》最早期的蒲草紙抄本都是在埃及找到的。 但是在中東較濕熱的基督徒定居之地,黴菌很容易破壞這種材料。蒲草紙不及羊皮紙耐久。

布魯斯 • 莫茲格爾(Bruce Metzger)和巴特 • 葉爾曼(Bart Ehrman)指出,4世紀前在非基督徒的羅馬統治者之下,“《新約聖經》的手稿被搜索並被下詔銷毀”。 他們補充說,縱然該撒利亞一個圖書館中的大批《新約聖經》手稿免遭羅馬皇帝戴克田(Diocletian)系統性計劃的摧毀,該批手稿“後來卻於638年被穆斯林毀掉”。 阿拉伯對外征服戰爭因此對經文的傳遞有負面的衝擊,埃及經學家畢卡伊(卒於1480年)的一部作品便暗示了手稿受摧毀的可能程度。畢卡伊當時正提出論據支持穆斯林使用《聖經》,而畢卡伊所舉出的切題例子之一,就是寫上《聖經》的紙張有何遭遇的課題。他問道,“用它來當廁紙許可嗎?” 大多數的律法學者禁止那種用法,擔心在無意中褻瀆了神的話語。畢卡伊感到憤慨,因為有少數人認為這樣使用《聖經》是許可的。

  1. 《福音書》手稿的充足

儘管發生了影響所有古代手稿的危險狀況,今日的學術型學者們卻有大量的《新約聖經》手稿供他們用來確定其原文。現有的《新約聖經》手稿數量顯示,證據自1864年《論證真理》出版後“激增”, 因而為學術研究帶來好處兼挑戰。其好處包括為確定《新約聖經》原稿的文本批判科增加籌碼。其挑戰則關乎學術研經中的極度複雜性。

可供研究的《希臘文新約聖經》手稿的數量不斷增加。根據布魯斯 • 莫茲格爾和巴特 • 葉爾曼,2003年的數目是5735份, 其中包括蒲草紙抄本、大寫古抄本、小寫古抄本和經文選。此外,還有10,000多份被譯成其他語言如拉丁文的手稿。 迄今《新約聖經》也有超過100萬段引文,被收錄在教父們的著作中。莫茲格爾和葉爾曼因而寫道,“…這些引證是如此廣泛,以致即使我們藉以認識《新約聖經》文本的其他一切資料被摧毀了,該引證本身也足於還原幾乎整部《新約聖經》。”

將近19世紀末,學者們所熟悉的《新約聖經》手稿主要是大“安色爾字體抄寫的”羊皮紙手稿:《梵蒂岡抄本》(4世紀)、《西乃抄本》(4世紀)、《亞歷山太抄本》(5世紀)和《以法蓮殘本》(5世紀)。《論證真理》提到了《梵蒂岡抄本》、《亞歷山太抄本》和《以法蓮殘本》,但似乎沒意識到這些抄本都含有《新約聖經》兼希伯來文聖經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 《論證真理》也否定這些抄本是伊斯蘭教興起之前所寫的。 事實上,它們都是伊斯蘭紀元前的《新約聖經》之優質手稿;《梵蒂岡抄本》的優質已被隨後的手稿新發現所證實。發現於《論證真理》出版前卻自1933後才能普遍得到的《西乃抄本》,也大大加添手稿見證的可信度。

《論證真理》出版之後,可讓學者們讀取的《新約聖經》手稿的數量才真正開始激增。這些手稿當中有《福音書》記載的一份古敘利亞文重寫羊皮紙抄本,1892年發現於西乃山上的聖凱特琳修道院,1894年出版;華盛頓或“弗瑞爾”(Freer)手稿,為《福音書》記載和保羅的部份書信,發現於1906年,其年代被鑒定為5世紀;以及《科立得提抄本》(Koridethi Codex),為得自高加索地帶一所修道院的《福音書》記載,1913年出版,被認為是出自9世紀。 與此同時,牛津考古學家伯納德 • 葛籣費爾和亞瑟 • 亨特於1896年在埃及一個近俄克喜林庫斯的考古地點,開始掘出早期《新約聖經》蒲草紙抄本的殘片。許多這些蒲草紙抄本如今保存在牛津的沙克勒圖書館中。

即便如此,當《徹斯貝蒂蒲草紙抄本》的發現於1931年11月被公佈時,除了不多的俄克喜林庫斯的殘片,未有早於4世紀的《新約聖經》手稿讓學者們讀取。那11份《徹斯貝蒂蒲草紙抄本》的手稿在埃及被發現,也許是在法尤姆(al-Fayyūm)附近。忽然間,學者們有三批重大的3世紀《新約聖經》手稿供他們使用,是涵蓋十卷書的一些部份的。 這有重大意義,不僅因為這些手稿是羊皮紙古文抄本時期之前的蒲草紙抄本,也因為它們算是政權介入文本用詞時期之前的主要手稿。新近發現的手稿被命名為P45(30張來自《四福音》記載和《使徒行傳》的蒲草紙文獻)、P46(10張保羅書信的文獻)和P47(10張《啟示錄》的文獻)。

大英博物館院長兼《徹斯貝蒂蒲草紙抄本》專家之一的費德瑞克 • 肯揚(Frederic Kenyon)寫道,《福音書》記載和《使徒行傳》的手稿是“對我們文本傳統之實質完整性的一個見證,同時也為我們對該傳統之早期階段的認識作出無價的貢獻。”

1952年,更多寶貴的《新約聖經》蒲草紙抄本於埃及的基納(Dishna)附近被發現。按將其收購的瑞士收藏家的名字,它們被命名為《伯默蒲草紙抄本》。《伯默蒲草紙抄本》當中,意義重大的《新約聖經》手稿是P66(75張《約翰福音》的文獻,年代被鑒定為公元200左右);P72(含有《猶大書》和《彼得前後書》);以及P75(55張含有大部份《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之記載的文獻,年代鑒定亦為公元200左右)。P75的發現已被證實是極其重要的,因為它在傳述《新約聖經》上幾乎媲美《梵蒂岡抄本》,見證了格外嚴謹的傳統。

自1950年代起,《新約聖經》蒲草紙抄本的發現和出版便持續不斷,其中許多來自埃及那個近俄克喜林庫斯的考古地點。如今,關於俄克喜林庫斯發現的刊物已多達70冊。所發現的事物當中,有許多是3世紀和4世紀的《新約聖經》手稿,甚至有兩個殘片的年代被鑒定為2世紀:P90(遺自《約翰福音》第18 ~ 19章)和P104(遺自《馬太福音》第21章)。

愛丁堡大學的《新約聖經》學者拉裡 • 烏爾塔多於近期一篇文章中描述了早期手稿證據的現況。 學者們正研究的《新約聖經》蒲草紙抄本共有127份。這些蒲草紙抄本有的面世年代與《西乃抄本》等最有名的羊皮紙見證相同。然而,共有49份《新約聖經》蒲草紙抄本 – 以及2份羊皮紙手稿 – 按古文書學,年代被鑒定為公元2世紀和3世紀。 除了珍貴的《徹斯貝蒂蒲草紙抄本》和《伯默蒲草紙抄本》,還必須特別提到P52,著名的《約翰福音》殘片。P52於1920年在埃及被伯納德 • 葛籣費爾發現,但1934年才被柯林 • 羅伯茲(Colin Roberts)出版,其年代常被學者們鑒定為公元150年。 烏爾塔多博士進一步寫道,得自俄克喜林庫斯的新手稿 – 3份年代被鑒定為2世紀或3世紀初的《馬太福音》手稿 – 直到1999年仍在出版。 這些近期的殘片“證實了大安色爾字體文本成為現代批判版本的根據。”

這些手稿發現的重要性,偕它們所解決的問題和它們所引起的問題,將在接下來的幾章中探討。親愛的讀者,關於寶貴的《徹斯貝蒂蒲草紙抄本》,也許你正開始領略最與之息息相關的學者費德瑞克 • 肯揚的雀躍之情:“…最終查出所有這些發現和所有這些研究的總成果會力證聖經的真實,並能讓我們更確信我們手上所擁有的在實質完整性上十足是神的話語,是令人寬慰的事。” 

  1. 與伊斯蘭教史料的對照

不對照同一時期和區域之名著的狀況,便不能完全領會《新約聖經》手稿的充足和優質。沒有一位希臘古典作家的著作,像《新約聖經》那樣受保存。例如,荷馬(Homer)的《伊利亞特》(Iliad)有少於700份希臘文手稿被發現,而歐裡庇得斯(Euripides)的悲劇本則大約300份。許多其他的古代著作,例如羅馬史學家塔西陀(Tacitus,約於117年卒)的《編年史》(Annals)頭6卷書,只有1份手稿保存下來。 塔西陀手稿也顯明《新約聖經》手稿是相對優質的:塔西陀那一份手稿的年代被鑒定為9世紀。對照之下,許多《新約聖經》的手稿更早期,而“《新約》作者的時代與相當數量的諸多手稿之傳遞期,相隔只有一個世紀左右。至少在一種情況下,就是與《約翰福音》的P52對照時,其時距才可能會縮短至25年。”

圖賓根大學的《新約聖經》學者馬丁 • 亨格爾寫道,“《福音書》文本是所有的古物中傳遞得最好的。” 他補充說, “沒有古代文本像《福音書》那樣多確證。” 史蒂芬 • 尼爾和湯姆 • 萊特更做進一步的對照: “《新約聖經》的佐證之多,沒有其他古代著作比得上;算是能作比較的只有維吉爾(Virgil)的著作,但也是天淵之別。”

至於伊斯蘭教史料,最早的伊斯蘭教使者傳記是瓦吉迪(卒於823年)所著的《Kitāb al-maghāzī》。 這個伊斯蘭教使者生平細節之重要出處的佐證極少。里茲維 • 費茲爾(Rizwi Faizer)和安德魯 • 瑞平寫道,迄今《Kitāb al-maghāzī》只有一部的完整抄本被發現,但它“充斥著錯誤而且明顯地難以使用。” 最有名的伊斯蘭教使者傳記,伊本 • 伊斯哈格(卒於767年)所著的《Sīrat al-nabawiyya》,卻未知是否存在。認識這個傳記的唯一途徑,是伊本 • 希沙姆精心編輯的版本。他在使者死了大約200年後才逝世(卒於833年)。

普林斯頓大學的學者派特里夏 • 克榮(Patricia Crone)透過與早期基督徒作者的一個對比,來釐清情況。 “試想一下根據俄利根[Origen,卒於253年]校勘本中革利免[卒於215年]或殉教者游斯丁[卒於165年]的著作來重現基督教根源的可能性。” 克榮博士評道,伊本 • 伊斯哈格的《Sīra》實際上是我們認識使者生平的唯一出處,是由使者那一代人的 “曾孫輩,而非孫輩” 所寫的。 相反的,學術型學者們都同意《四福音》記載寫於耶穌死而復活後的40到70年之內。

  1. 文本類型和手稿變體

可供研究的5735份《新約聖經》手稿不都一樣。事實上,當中包含許多變體。有大量的手稿,也就有大量的變體。這種變異為《新約聖經》文本的學者們構成了挑戰。大量的手稿同時也説明學者們藉著文本批判學來確立原稿。

學者們已把《新約聖經》手稿分類為三大“文本類型”,稱之為拜占庭版、西方版和亞歷山太版。《拜占庭文本》是為《新約聖經》文本4世紀的版本或校勘本所取的名字。編者們自這些文本中挑出他們所具備的選項,就是“能令他們覺得文本已被改良過的”的讀法。 拜占庭版文本類型(Byzantine text type)的特點是明晰完整。“那些以一段長時間來擬訂這個文本的人設法消除語言上的粗糙,把兩個或更多分歧的讀法合併一個擴充的讀法(稱為異文合成本),還協調分歧的同類章節。” 這個文本傳統最早期的手稿見證,是第6章中所說的15世紀之《亞歷山太抄本》。由於這是拜占庭帝國自4世紀開始便屬意和分發的文本,拜占庭版文本的手稿成了今日尚存的《新約聖經》見證之絕大部份。這種手稿的湧現也解釋了多數異讀的由來。

因為《拜占庭文本》被認為是始於4世紀,也因為其手稿很遲才受到證實,今日的學者們沒有將之視為是確立《新約聖經》原稿最重要的文本類型。然而,在歐洲享盛譽多個世紀的卻是《拜占庭文本》,它還成為很多人的textus receptus(“公認文本”),也為如《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Bible)(1611年)這麼知名的譯本提供了基礎。當學者們開始發現有手稿出自4世紀之前一個更早的文本傳統時,他們便得質疑《拜占庭文本》是否應該作為《新約聖經》批判版本的基礎。這就是《欽定版譯本》和1881年出版的《校訂版譯本》之間會產生混淆的原因。發現較早文本類型的學者們需要忠於較早的讀法。

“說到確立原稿…受證實的較早文本形式,即西方版和尤其是亞歷山太版,如今被多數的批判家認為是優越得多的。” 《西方文本》是給2世紀時廣為流傳和一些教會領袖用的文本類型所取的名字。這個文本類型顯示繕寫者們在文本用詞上頗為自由的傾向。有許多意譯的例證和文士們試圖 “改進” 用詞的的跡象。科特 • 阿蘭特和芭芭拉 • 阿蘭特主張,這種流動性的傳述在《新約聖經》文本被視作正典之前一段時期仍受許可。 2世紀和3世紀期間,《新約聖經》文本是不受任何基督教教派或政權所控制的。 無論如何,西方版文本類型(Western text type)的早期手稿表現出一種 “準備改寫文本的狀態,尤其顯露在文風的改變、經文的協調、更多不經意的改動、甚至是受教義因素驅使的改動” 。

然而,這種對《新約聖經》文本的自由態度是不合規範的:“其他證據都顯明許多忠實的繕寫者在工作上一絲不苟”。 與《西方文本》相反,亞歷山太版文本類型(Alexandarian text type)的手稿顯示文本們在抄寫《新約聖經》經書時行使一種自覺而認真的克制。 埃及的亞歷山大里亞城與最早期的高素質文本傳述有關聯。在此文本類型中,《新約聖經》傳述之可靠性的其中一個關鍵證明是,4世紀《梵蒂岡抄本》(學者們稱之為“B”)和3世紀初的P75蒲草紙抄本之間在文本上有驚人的相似。莫茲格爾和葉爾曼寫道,“亞歷山大里亞的基督徒學者們顯然努力不懈,以準確保存文本的形式…P75-B絕佳的經文字行。” 他們把這個文本類型描述為是 “小心受到保存而又相對原始的的亞歷山太版文本。”

其他學者們也就《亞歷山太文本》寫了類似的東西。阿蘭特伉儷稱P75為“嚴格型文本”,同時稱非常早期的P52蒲草紙抄本為“一般型文本”。他們寫道,代表“嚴格型文本”的手稿數量基本上與“自由型”的手稿數量相同。“嚴格型”手稿“嚴謹地傳述典範文本(例如P75),只有很少的誤差。” 儘管有許多拜占庭類或西方類的手稿,卻是亞歷山太版文本類型讓文本批判家們得以確定原著的用詞。

有一些學術作品探討《新約聖經》手稿當中的變體,以及文士們在抄傳過程中所犯下的錯誤。 這些作品所列出的“無心更改”,包括在所有古代手稿中發現的各種錯誤,其中包括《古蘭經》。 被說成是“無心的” 更改,更令人關注。學術研究所提供的 “無心更改”之例子,不能都在此審查。它們大都似乎沒有顯著的重要性。 然而,穆斯林讀者們可能對手稿當中的一些變體更感興趣。

在拜占庭版文本類型的手稿中,《約翰福音》1:18是“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這就是為甚麼1611年的《欽定版聖經》有“子”在此經節的翻譯中。當學者們開始發現早於《拜占庭文本》的文本傳統時,他們注意到較早的手稿在此經節中有的是“獨一神”而非“獨生子”。在被學者們視為是“小心受到保存而又相對原始的”亞歷山太版手稿中,其讀法為“獨一神”。 這個讀法受到《西乃抄本》、《梵蒂岡抄本》、《以法蓮殘本》以及絕佳的早期蒲草紙抄本P66和P75證實。保羅 • 麥雷諾斯(Paul McReynolds)在看過證據後寫道,“…這些[手稿]的古老和其被公認為是更精確的文本(亞歷山太版),都支援 μονογενὴς Θεός [“獨一神”]為原本的讀法。” 另一位學者菲力浦 • 康福特(Philip Comfort)於較近期寫道,“[約翰福音] 1:18中最好的文本揭示,基督是獨一無二的神,從而確認了他的神性。” 

 

  1. 文本批判學

《新約聖經》文本批判的基本任務是恢復經文的原稿。 這是一項需要很多學識和技能的艱難任務。然而,許多學者對藉此研究取得可靠成果的前景都感到樂觀。

《新約聖經》學者埃爾登 • 埃普(Eldon Epp)以“令人難堪的豐富”一語來形容文本批判家所面對的情況。 埃普教授所謂的“豐富”是指《新約聖經》手稿的充足,文見以上第二部。埃普教授不是指失敗或是一項不可能任務令學者們難堪。而是說,“那種難堪是因為我們常無法在解決方案上達成協議,或事實上完全無法為我們的一些主要問題找到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

證據不成問題。如埃普教授所解釋的,學者們可讀取的材料儲存量龐大,《新約聖經》手稿多到原本的讀法必是存在於其中某處。 “連同4世紀起便出現的大安色爾字體、眾多較後的手稿和較早的譯本,原稿的佐證是有力到能在繁多得難以置信的文本傳統中,找出幾乎所有次要的文字改動和添寫。” 那本該會令恢復最可能是原稿的任務變得相對簡單,但其實它是個艱巨挑戰。

合格學者們從事三大方法的其中之一。劍橋學者F.J.A. 霍爾特在其1882年的《希臘文新約聖經》入門書鋪陳了文本批判的基本原則。 其主要原則是說易行難的: “先得了解文獻才能對讀法下定論” 。 霍爾特的意思是說,確定原本讀法的第一考量是手稿的素質 – 即其最接近原文的相關宣稱。埃普教授稱這個方法為 “依據史實兼文獻法” (historical-documentary method)。學者們繼而試圖藉著現有的《新約聖經》手稿把傳述鏈追溯到最早期的階段, “然後選出能代表文本傳統盡可能最早的讀法” 。

第二個文本批判法著眼於內在而非外在的準則。名為“嚴謹綜觀法”(rigorous eclectic method),其座右銘是“先得了解作者的詞語慣用法,才能對讀法下定論”。 這個方法查考一切既有的變體,並選出最符合文章語境、作者的文風和詞彙或作者的神學觀的異讀。實行這個方法的批判家也察看文士於手稿中的習性,閃語的表達方式,以及希伯來文聖經章節的使用。

第三個文本批判法 – 今日許多學者選用的方法 – 是把之前的兩種方法合併,以達至最佳效果。碰著變體時使用這個“合理綜觀法”(reasoned eclectic method)的批判家們,選擇“看來有最早時序和在內在準則的應用上最合理”的異讀。 《新約聖經》的現代批判版本如《奈瑟勒-亞蘭希臘文新約聖經》(Nestle-Aland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就是按照合理綜觀法形成的。

文本批判學顯然是複雜的。關於正確的方法或那些方法是否成功,學者們不都意見一致。然而比起其他具有較差手稿見證的古代著作,《新約聖經》手稿的眾多和優質消除了至少一個纏擾文本批判家的問題。在古典文學的文本批判中扮演很大角色的文本用詞揣測,在《新約聖經》研究中卻幾乎不存在。 馬丁 • 亨格爾指出,“極少需要到作出揣測或去掉假定的注解。” 亨格爾教授對文本批判的成果也非常樂觀: “‘馬太’福音最早的文本,可以相當精確追溯到大約公元69年/70年…它在文體上與《1993年奈瑟勒/亞蘭第二十七次修訂版》顯然沒有十分不同。” 尼爾和萊特也有相同的看法: “我們所擁有《新約聖經》文本遠比任何其他古代作品之類更好和更可靠,而其不確定度真的相當小。” 在坦然承認手稿中讀法的差異和那些差異所引起問題時,這些學者也認為, “怪的是它們太少了。”

其他合格學者並不認同亨格爾、尼爾和萊特,或是不以相同的方式來描述證據。挑戰現有模式和力主新模式,是學術研究的常態。許多不熟悉文本批判科的讀者會困惑不解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亨格爾教授提出了一個不同點,是能為時下最流行的一些《新約聖經》論文提供看法的。 根據亨格爾,文本批判“完全基於文本證據,尤其是手稿”。另一方面,文學批判卻以一種更為推測性的方式運作,提出“大量已不能再被證實的假設”。依亨格爾之見,這種推測開始受到許多《新約聖經》學者歡迎。反觀文本批判家們卻嚴守手稿證據而不越界。他們知道證據的局限和鑽研證據的艱辛,但卻在那些範圍內努力,以求確定《新約聖經》的原稿。

  1. 政權介入前的可信手稿

《新約聖經》文本的形成和其權威受到耶穌跟隨者的認可,都沒有政治力量的介入。2世紀和3世紀期間,耶穌的跟隨者是統治地中海區域的羅馬帝國所迫害的少數群體。然而卻是在這幾個世紀期間,他們作出了所有關於《新約聖經》文本和內容的基本決定。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許多讀者自然會問是否有政治力量和武力介入來確立經書的文本和查禁其內容。我們能多放心讓政治人物們以體罰的威脅,來無誤地確立神的話語呢?但《新約聖經》文本卻是久在基督徒有任何權力去執行其許可權之前,透過基督徒領袖和教會一致認可其內容的過程而形成的。《新約聖經》在2世紀初時已“是差不多輪廓分明的一個合集”。 《新約聖經》的全部經書,極可能都是自2世紀起基督徒們所用的發行版本。大衛 • 特洛畢舒(David Trobisch)提出論據,說《新約聖經》版本產生於2世紀中葉。 到了遲至3世紀中葉,其內容更輪廓分明或更明確了。但是政治力量只在4世紀才臨到,即公元325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歸信之後。那時,之前已受基督徒們一致認可的著作才開始被帝國規定為標準。

《新約聖經》文本的學者們會珍視年代被鑒定為4世紀之前的手稿,部份原因是對政治力量的介入有矛盾的情感。不管這些手稿在異讀和“文體類型”上的挑戰是甚麼,都不能被指責為受到有既得利益的政治人物左右。如我們在以上第二部中所指出的,學者們如今擁有49份這樣的手稿供他們使用,其數量隨著持續的發現還在增加。

從事伊斯蘭研究的一位學者認為,《新約聖經》文本的演變與《古蘭經》的演變之所以有一些差異,其實是因為在其歷史初期,“《古蘭經》有一個強國大力支持”。 穆斯林聖訓宣稱哈里發奧斯曼下令編輯《古蘭經》,然後銷毀所有的變體版本。其他的穆斯林文獻則述說694 ~ 713年的伊拉克總督哈加吉 • 伊本 • 優素福在確立《古蘭經》文本時所扮演的角色。“它能在早期伊斯蘭帝國的各處取得標準化,主要是因為哈加吉強行執法和銷毀所有的對立版本。” 熟悉《新約聖經》文本史之同等學術研究的史蒂芬 • 舒梅克,作了一個有助於集中在爭論點的評論。

《福音書》正典(和其他《新約聖經》著作)的文本顯出了穩定性,儘管最早期的見證有顯著的差異,又無皇權的強制,更別說有一個集中式的運動來聚攏和銷毀任何異讀的所有證據,如報導中早期伊斯蘭當權者所行的。

政治力量介入《古蘭經》之文本和內容的形成一事,將在第18章中續談。

  1. 難題的學術性答案

許多關於《聖經》手稿的問題仍需被回答。此外,學者們也在包括了暢銷書籍和網上演示的新管道中,提出新問題或把傳統問題重新包裝。有些問題甚至在《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等好萊塢賣座電影中亮相。在歐洲和北美,學者們能自由對《聖經》如何成冊的傳統觀念提出質疑。學者們也能行使自由把對於宗教的現代懷疑主義,訴諸在可能會出現於暢銷書榜的著作。與此同時,其他學者們則在概念層面與這些著作交戰。

例如,馬丁 • 亨格爾在其論四重福音的書中,對一位美國學者的論文下了負評。該學者曾因其論《新約聖經》手稿的書籍而大受歡迎。 然而,文中沒有攻擊該學者的跡象。亨格爾反而熱心把文本批判和文學批判區分出來,並表示該美國學者的概念屬於後者 – 一篇 “已不能再被證實”的假設性論文。亨格爾接著挑戰該美國人的論文,叫他回去看2世紀的基督教歷史證據。由於亨格爾是早期基督教研究方面的權威,他的論點是值得聽取的。學術研究本該如此運作。要挑戰有問題的學術研究,唯一的方法就是回到證據那裡,更仔細查考,並使用更好的方法論。

《論證真理》所示範的那種方法,肯定不是對《新約聖經》手稿提出難題的方法。 拉瑪特 • 安拉 • 凱然威於1854年前準備《論證真理》的材料,並於1864年出版該書。所以他不知道後來的手稿發現和學術界在文本批判上的進展,是十分情有可原的。然而,他的其他評論卻帶出了一個更嚴肅的問題。毛拉那 • 凱然威在否定三個抄本寫於伊斯蘭教興起前之後寫道,若他不幸說錯了,那麼這些抄本便是在伊斯蘭紀元之前就已失真的(muḥarrafa)。事實上他寫道,即使有一千(alf)份手稿存在於伊斯蘭紀元之前,也不會有甚麼分別,因為它們都會是已失真的! 毛拉那 • 凱然威有可能會接受任何一種能證明《新約聖經》完整性和可靠性的手稿證據嗎?

毛拉那 • 凱然威的不實指控在毫無交代下,持續被發表於《論證真理》新一批印刷的阿拉伯文原著(1998年)、烏都文譯本(1996年)和英文譯本(1992年)。現代的出版商們很容易便能調查得出,伊斯蘭教興起之前《聖經》文本的手稿見證是充足的;然而,烏都文譯本卻持續被迪歐班地網路(Deobandi network)分銷於東南亞各處,而英文譯本則被沙地阿拉伯位於吉達的知識世界出版發行社(World of Knowledge for Publishing & Distribution)分銷於世界各處。

尋求聖經真理的意願在哪裡呢?發出這些“問題”是想找出答案,或只是想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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