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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限制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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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2011-08-20, 週六

2011年8月,皮尤宗教與公共生活論壇(Pew Forum on Religion and Public Life)發表在2009年中的宗教限制的報告(http://pewforum.org/Government/Rising-Restrictions-on-Religion.aspx),指出宗教限制在攀升。

2009年年中,世界上有兩個國家-埃及和印尼-在涉及宗教的社會敵對行動和政府對宗教的限制的排名都非常高。

社會敵對

2009年年中,社會敵對行動非常高的國家,是伊拉克、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索馬里、印尼、尼日利亞、孟加拉、埃及。

歐洲的大部分緊張局勢集中在該地區人口迅速增長的穆斯林。

涉及宗教的社會敵對行動在尼日利亞-非洲人口最多的國家-上升,那裡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間有暴力衝突。

在伊拉克,遜尼派和什葉派之間的持續教派衝突,常常導致恐怖活動,包括對該國重要宗教場所的襲擊。舉例來說,2009年4月24日,兩名女自殺炸彈襲擊者襲擊了巴格達的重要什葉派聖地-伊瑪目穆薩卡濟姆清真寺,超過60人死亡,100多人受傷。該國的許多地方還繼續有大量敵對仇視宗教少數群體-包括基督徒、雅茲迪人、塞巴・曼德安人-的活動。

政府限制

2009年年中,限制非常高的國家,是埃及、伊朗、沙特阿拉伯、烏茲別克斯坦、中國、馬爾代夫,馬來西亞、緬甸、厄立特里亞、印尼。

在政府對宗教的限制增多的國家中,中東-北非地區所佔比例最大,這地區有六個國家(阿爾及利亞、埃及、利比亞、卡塔爾、敘利亞和也門)施加更大的限制。

在埃及,政府以各種方式歧視基督徒,包括在公共部門僱用方面。在也門,據報導,政府官員試圖恐嚇巴哈教徒和改信基督教的皈依者,包括逮捕宣傳基督教和分發聖經的人。

在伊朗,憲法規定伊斯蘭為國教,官方要遵循的教義是什葉派伊斯蘭的十二什葉派(Twelver)。憲法還規定,所有法律和法規必須符合伊斯蘭的教義。因此,在伊朗解釋宗教法的應用的宗教神職人員也是社會和政治事務的最終裁決者。在伊朗的宗教少數群體成員-包括蘇菲派穆斯林、巴哈教徒、基督徒(特別是福音派新教徒)、猶太人-經常報告從政府而來的騷擾,包括官方認可的在就業、教育、住房的歧視、逮捕、長期拘留。

其他調查結果

研究的其他主要調查結果包括:

  • 這份報告包括的五個地理區域中,中東-北非具有最高的政府和社會對宗教的限制,而美洲地區在這兩項中是限制最少的。
  • 埃及在最近起義之前,政府對宗教的限制已經非常高。到2009年年中,埃及還加入了涉及宗教的社會敵對行動最激烈的5%的國家。
  • 政府限制在馬來西亞-開始時像埃及已經有很高的限制-大幅上升。雖然國家的憲法承認宗教自由,馬來西亞限制不符合伊斯蘭遜尼派的信仰和實踐。事實上,馬來西亞政府監控它認為非正統的50多個穆斯林團體,包括艾哈邁迪運動。
  • 在其他一些亞洲國家,社會的敵對行動還涉及種族和宗教少數群體,如在泰國南部與佛教徒發生暴力衝突的馬來裔穆斯林分離主義分子。
  • 與宗教有關的恐怖組織活躍於世界各地74個國家。這些團體在74個國家的半數進行暴力行動。(在另一半國家,他們的活動僅限於招募和籌款。)例如在俄羅斯,在2007年年中至2009年年中,宗教有關的恐怖襲擊導致1100多人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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