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隱和亞伯的敘述以及古蘭經的人類傳統由來

盧克·韋恩(Luke Wayne)(https://carm.org/luke-wayne

2016年6月2日

古蘭經敘述了該隱和亞伯的故事,但它用一個聖經中沒有出現的細節作為結束。它說:

『真主使一隻烏鴉來掘地,以便指示他怎樣掩埋他弟弟的屍體。他說:「傷哉!我怎不能像這隻烏鴉那樣,把我弟弟的屍體掩埋起來呢?」於是,他變成悔恨的人。』(古蘭經5:31)

這個故事是從哪兒來的呢?它其實是一個古老的猶太傳說;一個口頭流傳的故事,在不同的猶太來源中以各種形式記錄下來。《坦庫瑪米德拉西》(Midrash Tanhuma)記載到:

「該隱殺亞伯後,亞伯的屍體橫在地上,因為該隱不知道如何處理。於是神,就是應當稱頌的,選了兩隻潔淨的鳥,並使其中一隻殺死了另一隻。活的那隻用它的爪挖地,將死的那隻葬埋了。該隱從中明白了怎麼做。他挖了一個墳墓,將亞伯埋葬了。正是因為這個緣故,鳥類有權遮蓋它們的血。」1

在Pirḳe de-R. Eliezer 21章中,我們發現:

「守衛亞伯牲畜的狗也守護他的屍體,不讓田裡的野獸和天空的飛鳥碰他。亞當和他的妻子坐著為亞伯哀哭,他們不知道該怎麼做(對亞伯),因為他們不知道安葬的事。一隻烏鴉(飛來),(在它旁邊)它的一隻同伴死了。(烏鴉)說,『我會教這個人怎麼做。』它叼起同伴,在地上挖土,在他們面前把同伴藏埋了。亞當說:『我要像這隻烏鴉這樣做。』他在地上挖坑,把亞伯的屍體葬埋了。」2

這種根據聖經敘述展開的說明故事在整個猶太米德拉西文學中很常見。這樣的故事是隨著時間推移發展下來的傳說,特別是在基督之後的早期幾個世紀。我們猜測穆罕默德時代的人在他同時代的猶太人中聽到這種故事。這個關於烏鴉和亞伯屍體的傳說是一個完美的例子,有趣的是我們在古蘭經中發現了這個米德拉西寓言。如果古蘭經是一個普通人寫的,歷史神話材料的混亂就說的過去,但顯然一位全知的神會知道聖經歷史和傳說猶太寓言的差異。這個事實本身就是有力的證據,證明古蘭經不是真主透過天神指示給穆罕默德的,而是一個人從已有口頭傳統拼湊來的。但是,與古蘭經段落的相似之處,並不止於此。古蘭經接下來的經文中,從該隱和亞伯的敘述引申出一個具體的應用。它說:

「因此,我對以色列的後裔以此為定制:除因復仇或平亂外,凡枉殺一人的,如殺眾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眾人。我的眾使者,確已昭示他們許多蹟象。此後,他們中許多人,在地方上確是過分的。」(古蘭經5:32)

《密西拿》(Mishnah),公元3世紀早期(穆罕默德出生前幾百年)寫下來的猶太律法和解釋的法典,記錄了它對該隱和亞伯故事的應用:

「在該隱殺了他的弟弟的敘述中我們發現,因為經上這樣記著,你弟弟的血在哭泣。原文中血的英文(bloods)用的是複數而不是單數。-指他的血和他後人的血(另一種說法是:你弟弟的血(複數)-因為他的血灑在樹木和石頭上)。因此,對於世界上被創造的任何一個人,應當教導,按照以色列的經文,若有一靈魂滅亡歸咎於他,就如同造成整個世界滅亡;而若有一個靈魂得救歸因於他,就如同拯救整個世界「(密西拿,大議會書4:5b)3

《密西拿》中的意思很明確。這個應用不是神賜下的一個預言啟示。它是根據創世記中該隱和亞伯的敘述中「血」一詞用的是複數這個事實而推斷解釋的。這個猶太律法中的傳統在穆罕默德時代建立起來,古蘭經引用了這一傳統,作為對該故事的結論。再一次,我們猜測有個人常從他同時代的猶太人中聽到這些,以為是從聖經而來,並複述或記錄下來,但這些故事和應用並不是神的啟示。他們是後來的人類傳統。全知的神顯然會知道其中的差別。古蘭經的作者並不知道其中的差別,因為古蘭經不是神的話。

參考文獻:

1. Samuel A. Berman, Midrash Tanhuma-Yelammedenu (KTAV Publishing House, 1996) 31-32

2. Gerald Fiedlander, Pirḳe de-R. Eliezer (The Bloch Publishing Company, 1916) 156

3. Herbert Danby, The Mishnah: Translated from the Hebrew with Introduction and Brief Notes (Hendrickson Publishing, 2011) 388

這篇文章翻譯自Luke Wayne的在線文章「The Cain and Abel account and the Quran's human orig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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