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穆塔爾臨時婚姻:遜尼派和什葉派的觀點

Sahibzada Rabbani

(本文作者是穆斯林,以伊斯蘭觀點研究伊斯蘭一個教義。本網站登出本文並非表示這個教義是好的,而是為了讓讀者知道這個教義。)

I.1 研究引言 

筆者決定研究穆塔爾(Mutʿah,原意為「享樂婚姻」,或譯為「臨時婚姻」,譯注),因為這是一個遜尼派穆斯林和什葉派穆斯林之間存在極大分歧的話題,遜尼派穆斯林絕對禁止這樣做,什葉派穆斯林則積極鼓勵。我不明白在同一個話題上怎麼會有如此差異。不僅如此,這也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話題,圍繞著禁忌,對此似乎沒有大量的公開辯論。筆者也沒有找到關於該主題的以平衡的方式概述觀點的文章,因此我覺得有必要豐富該領域。我有幸可對此主題進行研究,並對重要的觀點進行客觀平衡的研究。自1979年伊斯蘭革命以來,穆塔爾臨時婚姻的做法在伊朗已經很成熟,當時政府在學校、學院和其他公共場所公開宣傳並鼓勵這種做法,影響已傳播到歐洲和美國。1986年,在美國發生了涉及臨時婚姻合同的法律糾紛。一名受過高等教育的伊朗婦女和一名美國教授私下達成了穆塔爾臨時婚姻的短期合同。伊朗婦女向美國求婚者提出了臨時婚姻的想法,他並不十分重視這個想法,但接受它只是為了討好她。正如她後來在法庭上所宣稱的那樣,對她而言,這是具有約束力的道德和法律契約。他們連續兩年多次續「約」。然而,當美國男人為了娶另一個女人離開他的「臨時妻子」時,她將他帶到法院並要求採取相應的婚姻調解(Haeri 1989,216)。

不幸的是,英文材料不多,現存的材料帶有偏見,因此不能以此為依據。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就穆塔爾臨時婚姻提出一個平衡的觀點,探討其起源以及其在古蘭經和先知傳統中的真實性。該研究還探索了遜尼派和什葉派傳統中不同思想流派的觀點。該研究還旨在消除對穆塔爾的誤解,並提出一個平衡的觀點,提供雙方的證據。我使用的原著是古蘭經和先知傳統。我還使用了法赫魯丁·拉齊(Fakhruddin Razi)的釋經作為遜尼派對古蘭經的主要解釋,而塞耶德·穆罕默德·侯賽因·薩巴(Sayyed Muhammad Husayn Ṭabaʾṭabāī)的釋經則是什葉派對古蘭經的主要解釋。什葉派關於穆塔爾的傳統是不可靠的,因為書中沒有提供一系列敘述者,而那些提供傳統的人則是從遜尼派的資料來源中引用的。因此,筆者限於對遜尼派傳統的批判性研究,因為這都符合兩個流派的目的。

 

I.2 研究問題和提問 

有關穆塔爾做法的主要爭論是關於它的可許性以及過去是否曾被禁止。之所以出現不同觀點,是由於對古蘭經經文的解釋不同,早期著名的穆斯林敘述的各種觀點顯然自相矛盾。另外一個因素是,由於遜尼派和什葉派之間的政治仇恨,這兩個派別之間關係緊張導致了偏見,並在諸如此類的敏感問題上缺乏中立的客觀觀點。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如果它確實是獲得允許的,那麼這意味著遜尼派不應該譴責。但是如果不是,那麼,受到教導說這是正確的成千上萬的穆斯林,被引導犯下嚴重罪行。

筆者的研究目標是:

  1. 在伊斯蘭傳統中探索穆塔爾的概念,並分析早期穆斯林對這種做法的態度,以便確定穆塔爾是否曾在早期穆斯林中實踐過。

  2. 考察在遜尼派和什葉派法學資料來源中的規定。 

  3. 分析與穆塔爾相關的不同觀點背後的原因,與此同時,提供一種平衡而批判的研究方法。 

  4. 通過討論今天是否允許穆塔爾來結束本研究。

 

結論

在開始對穆塔爾臨時婚姻進行研究之前,我意識到穆塔爾被看作一個有爭議的領域,並且,由於遜尼派教長呈獻的方式,我對自己的發現有非常刻板的觀點。但是,對該主題的研究使我對穆塔爾的性質、發生的情況以及遜尼派和什葉派學者之間不同觀點分歧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研究的過程中,我了解到,穆塔爾的習俗深深植根於伊斯蘭傳統和早期穆斯林的習俗中。我努力對所有不同證據進行全面研究,並根據伊斯蘭法律的資料來源來組織各章內容,目的是說明穆塔爾的合法性和正統性。我從古蘭經、先知傳統和伊斯蘭教法學中提取了證據,作為研究的一部分。

關於古蘭經的真實性,遜尼派和什葉派學者就一節經文的解釋以及它是否與穆塔爾有關存在爭議。古蘭經中沒有其他禁令暗示禁止穆塔爾這種做法。遜尼派學者堅持認為這節經文並不是關於穆塔爾而被降示的,而什葉派學者則堅持認為這節經文說明了穆塔爾的合法性。筆者已經在第二章中闡明了雙邊的立場。然而,如果遜尼派同意這節經文與穆塔爾有關,然後要證明其他經文廢除(abrogation)這一經文,那麼這就成問題了,實際上,有幾個遜尼派學者這樣做。因為這節經文是在穆罕默德先知生平的後期才啟示的,而這些遜尼派學者用來證明廢除的那節經文是在其之前啟示的,由此可見,這種論證是不正確的。因此,就廢除的一致性而言,遜尼派是錯誤的,正是由於這一點,多數人堅持認為這節經文與穆塔爾無關。在研究了這場辯論之後,筆者得出的結論是,這節經文提及的是尼迦(Nikāh,意為婚姻),而不是穆塔爾。通過上下文來分析經文,這是合理的。前後的經文都與婚姻有關,因此選擇對該經文進行斷章取義的解釋是錯誤的。其次,古蘭經中強烈強調道德和端莊的主題。古蘭經中有許多證據鼓勵穆斯林以這種原則為基礎建立社會。因此,什葉派學者認為可以不受限制地實行穆塔爾,並丟棄所有強烈鼓勵端莊和節制的證據,接受穆塔爾的合法性是不正確的。鼓勵穆塔爾將會導致一個濫交的社會,伊斯蘭試圖糾正這一觀念,因為這是阿拉伯前伊斯蘭社會的狀態。因此,經過深入研究,我得出的結論是,古蘭經中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穆塔爾的許可性。

先知的傳統詳細討論了穆塔爾問題,以及早期穆斯林如何在先知生前的時代中實踐穆塔爾的問題。這些傳統還分析了先知給予穆塔爾豁免的原因。例如,當穆斯林離開家鄉參加戰爭時,他們就允許實行穆塔爾。遜尼派的權威接受了這一點,但是他們得出的結論是,征服麥加之後,隨著穆斯林社會的發展,永久婚姻得以促成,穆塔爾臨時婚姻就被廢止了。但是那麼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如果再次出現這種情況,穆塔爾的做法可以得到允許?遜尼派學者顯然禁止這樣做。在分析了傳統之後,我得出的結論是,如果這種情況再次發生,那就可以允許穆塔爾的做法。如果與先知年代相似的情況再次發生,則實行穆塔爾是可允許的,因為先知本人在那種情況下允許這樣做。規定的法律原則是,如果理由存在,則規定生效;而如果理由不存在,則該規定不再適用(Shāshi 2003,69)。在此基礎上,如果在某種情況下,則可以爭辯說,允許的規定應該執行。這確實就是我在第二章中提到的伊本·阿巴斯(Ibn ʿAbbas)的裁定之一。他的裁定是,禁止穆塔爾的本質是禁酒和豬。禁酒和養豬,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允許。拉茲(Rāzi)通過概述所有遜尼派法學家所採用的「在迫切需要時,禁忌可成為合法」的規定來對此進行擴展(Rāzi 1981,114:7)。因此,總而言之,在那種時候,應該允許穆塔爾。

本人的研究非常具有話題性,並且與當今社會息息相關,隨著各種情況的出現,人們可能會認為最好的行動方案是允許穆塔爾。隨著全球化的發展,人們出於不同的目的移民到不同的國家。那些前往其他國家尋求工作的人將其家人和配偶留在身後,很難定期回國。實際上,存在這樣的情況是移民多年未與他們的配偶見面了。他們由於經濟拮据而無法旅行,因為打算返鄉他們也不會結婚。在這種情況下,由於他們與配偶分離多年,應該允許穆塔爾,同樣情形下早期的穆斯林也實行穆塔爾。

在某些國家,性騷擾問題也成為一個大問題。由於社會壓力,嫁妝要價過高,以及結婚前人們對生活水準的期望,使得男人無法結婚。這導致了社會的分裂,婦女每天都受到性騷擾。在這樣的氣候下,允許穆塔爾臨時婚姻將會有助於緩解這些問題,因為不會使男人承受經濟負擔。

在分析了證據之後,筆者認識到遜尼派和什葉派的觀點處於兩個相反的極端。遜尼派學者完全禁止,什葉派學者允許並且毫無限制。恰當的裁定是根據情況允許穆塔爾的中間立場。

進一步的研究可探尋在現代社會中允許實行穆塔爾的情況。這將會涉及對丈夫與配偶分離的原因和持續的時間進行分析。在穆塔爾臨時婚姻關係中出生的孩子的問題是重要的。需要進一步研究他們的法律地位和權利,以及誰有責任供養他們。社會學研究需要研究穆塔爾對女性生活的影響,以及女性的配偶若實行穆塔爾時她們的感受。 

 

參考書目

Haeri, Shahla. 1973. Law of Desire: Temporary Marriage in Shi’I Iran. New York: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Rāzi, Fakhruddin. 1981. Tafsīr Mafātih al-Ghaib. Cairo: Dār al-Fikr.

Shāshi, Nizāmuddin. 2003. Usūl al-Shāshi. Beirut: Dār al-Kutub al-ʿIlmiyyah.

Ṭabaʾṭabāī, Muhammad Hussain. 1997. Tafsīr al-Mīzān. Beirut: Musasah al-Aʿlamī lil-

Maṭbūʿāt.

這篇文章翻譯自Sahibzada Rabbani的在線文章「The Abrogation of Mut’ah Marriage: A Sunni & Shi’I Perspective」的I.1.、I.2.、Conclusion

https://www.academia.edu/15692771/The_Abrogation_of_Mut_ah_Marriage_A_Sunni_and_Shi_I_Pre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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