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有没有自殺?難道這不是一種罪嗎?

原本問題:如果自殺是一種罪,難道耶穌不是在十字架上自殺嗎?1

胡安-巴爾德斯(Juan Valdes)

 

既然聖經明確教導說耶穌自願選擇死亡,那麼明顯的問題就來了,耶穌到底有没有犯自殺的罪?雖然自然死亡的結果可能是事故、疾病、犯罪或年老,但自殺是不同的。一個死於事故的人不會選擇死亡;死亡讓他們感到意外。因疾病或年老而去世的人通常並不渴望死亡。那些因犯罪而死亡的人並没有選擇在那一天死亡。與其他形式的死亡不同(死者没有選擇死亡)的是,自殺者是故意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因此,如何回答上述問題,就有可能發現嚴重的神學矛盾。如果耶穌的死認為是自殺,那麼就不能說耶穌是無罪的...然後從此就傾覆了。因此,這個問題值得認真考慮。簡短回答這問題,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不是自殺式的死,因此耶穌没有犯罪,但這個回答需要加以澄清。

 

自殺的罪是什麼?

如果要判斷耶穌的死是否屬於自殺,那麼我們清楚地界定術語是最重要。雖然似乎很明顯是指故意自殺,但思考更正式的定義是很重要的。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將自殺定義為「為了尋死而傷害自己來達致死亡」2。重要的是,大部份時間,自殺的人是因為承受了巨大的壓力。3渴望結束自己的生命是與絕望、抑鬱、無望等感覺之間存有關聯。這些感覺有罪嗎?

雖然情緒導致自殺不一定是有罪的,但聖經明確指出,奪取自己的生命是一種嚴重的罪行。第六條誡命規定:「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這似乎相當明顯,意味著也不能自殺。當保羅把這條誡命和其他誡命與耶穌的教導聯繫起來時,就更加清晰,總結這些誡命...歸根究底...『愛人如己』」(羅馬書13:9「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其假設是,不作出傷害自己的行為,對待鄰舍亦然。因為人擁有神的形象所以自殺罪是非常嚴重,因此,謀殺(包括自殺)是剥奪按照神形象下的生命(創世紀「9: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那麼,耶穌是否犯了自殺的重罪?

 

他死在十字架上是自殺嗎?

不是,耶穌並没有如上述的定義那樣「為了死而傷害自己」。這點很清楚,至少有三個原因。

  1. 首先,祂遭害不是自己造成的。是羅馬人毆打和釘死祂。
  2. 第二,耶穌並不想死;事實在祂的祈求中顯而易見:「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26:39
  3. 第三,耶穌並不沮喪和絕望,恰恰相反。人是没有盼望的,而耶穌却給了我們盼望的理由。

 

那麼問題來了,耶穌不是說過祂放下了自己的生命,没有人奪走祂的生命嗎?

這段話來自約翰福音第10章,「17節: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18節: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7-18)重要的是要記住,經文必須以上下文來理解,始終如此。這一章中,耶穌把自己稱為牧羊人。他在第一段中說自己是真牧人,然後在有關經文的直接上下文中說自己是好牧人。最重要的是,祂以「好牧人」(祂自己)和「雇工」之間做了對比。注意這樣對比。

「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13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約翰福音10:11-13)

耶穌在第11節「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和第15節「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中所強調的是,「我為羊捨命」。祂的死不是自殺,而是一種犧牲。耶穌的死類似於戰鬥中的士兵,為了拯救其他士兵的生命而英勇地奉獻自己的生命。基督透過拯救祂的羊的生命而死,展示了最偉大的愛。僅僅幾章之後,祂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15:13)然而,由此產生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為什麼耶穌一開始就必須要死?

耶穌並不是非死不可。聖經明確指出,耶穌是自願選擇死亡的。耶穌本可以選擇不死,這樣的話,人就會在罪中迷失,永遠與神分離。耶穌選擇了死亡,因為我們無力償還對神積存的罪債。神完美的公義要求所有的違法行為都得到公正的懲罰。人的罪惡刻意敵擋神,透過死亡懲罰其罪過。耶穌選擇為我們死,因為祂愛我們,不想任何人最終為自己的罪付上工價乃是死(羅馬書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選擇替我們死,耶穌為我們的過犯贖罪全然償還罪債(歌羅西書2:14:「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但有些人可能會問,「難道神就不能拯救世人,而不需要讓耶穌死得如此可怕嗎?」

 

難道就不能用另一種方式嗎?

從我們有限的角度來看,質疑神的救贖計劃的智慧是愚蠢的。此外,人相信自己能想出一個「更好的計劃」或「更好的替代方案」來取代神的計劃,這似乎是相當傲慢的。在祂的全知中(知道所有事情的狀態或質量),神總是會在任何特定情况下選擇可能的最佳行動方案,以完成祂完全的意願。如果有一個更好的方法是可以讓基督脫離十字架的方法,我們肯定神會選擇的。

 

兩種最常見的替代方案的快速調查,突顯了人的愚昧和神的智慧之間的鮮明對比。

1. 有些人認為,神造人時可以使人不能選取犯罪,那麼耶穌沒有死的必要了。雖然這聽起來不錯,但仔細想想就會發現其愚蠢之處。神創造人完美。我們之所以完美,部分原因是神創造我們有自由的生命;我們不是機械人。如果神造我們没有自由,那就不是善,而是惡。雖然我們有自由就可能犯罪,但並不是必然。我們利用自由來犯罪而已。然而,神已預計我們濫用自由,並包括從人的墮落中救贖出來的計劃。

2. 還有人提出,神可以選擇寛恕所有人。這樣,耶穌就不必死在十字架上,而且每個人都會上天堂。這聽起來很不錯,但仔細想想,這也不可行。

  • 首先,當人自由選擇不服從神,並且不悔改時,寛恕和救贖是不可能的(哥林多後書7:9「如今我歡喜、不是因你們憂愁、是因你們從憂愁中生出懊悔來.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凡事就不至於因我們受虧損了。10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 第二,這個想法似乎暗示神不願意寛恕一些人。這是不正確的!神的救贖和寛恕是給所有悔改和相信祂的人(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但没有人被逼相信或接受它。
  • 此外,每個人都去天堂是侵犯人的自由意志,因為有許多人不想去天堂。對於那些自由選擇拒絕神,並確認他們不想與神有任何關係的人來說,被迫與神共度永恆,將比在地獄更糟糕。

 

克利夫·斯特普爾斯·魯益師(C. S. Lewis)在他的「夢幻巴士」(The Great Divorce)一書中說得好。「最終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對神說『願你的旨意成全』的人,另一種是神最後對其說『願你的旨意成全』的人。」

 

結論

基督教有别於其他所有宗教的一點是,神完全的公義與神完全的憐憫並列!神的公義是完美的:不論大小過犯都需要付上代價。不管是誰犯罪,神都不會對任何罪行視而不見的。這就是完全的公義!然而,神的憐憫也是完全的!神以完全的愛來愛所有的人。神以完美的愛來愛世人,不願任何人滅亡。在祂的智慧中,神設計了一個計劃,通過耶穌基督,祂以公義贖回所有罪債,並使所有相信的人都能得到公義。這就是完美的憐憫!這就是為什麼耶穌没有選擇自殺,而是選擇了犧牲獻祭的死亡;這不可能以其他方式完成。没有比這更大的救贖計劃了!

 

1 想像一下,你正坐在500多名青年面前,你鼓勵他們寫下並提交任何阻礙他們完全相信耶穌基督的問題。許多人接受你的提議,在你面前有一叠大約50毫米高的索引卡,裡面寫下他們的問題。不要按他們的方式來處理這些問題,挑選你覺得最舒服的手法;只需要在這堆索引卡中按部就班一張接住另一張問題處理就可以。事情順利進行了大約20分鐘,然後你拿出以下的問題。(是的,這發生在我身上!)CK

2 「預防自殺:關於自殺的事實」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2021年12月10日訪問。

“Suicide Prevention: Facts About Suicide,”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Accessed December 10, 2021. https://www.ede.gov/suicide/facts/index.html

3 南希-施梅爾普寧,「人們為什麼要自殺?」Verywell Mind。2021年12月10日訪問。

Nancy Schimelpfening, “Why Do People Commit Suicide?” Verywell Mind. Accessed December 10, 2021. https://www.verywellmind.com/why-do-people-commit-suicide-1067515

 

這篇文章翻譯自Juan Valdes的在線文章「DID JESUS COMMIT SUICIDE? IS NOT THAT A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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