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宣策略指引(神版)

分類:穆宣策略指引
發佈於:2017-06-03, 週六

穆宣策略指引

致眾教會領袖、神學院師長、差傳機構同工:

作為一班差傳工人,我們期盼更多信徒踏上跨文化差傳,將福音帶給十七億的穆斯林。看見神差派工人進入福音未達的穆斯林群體中,收祂的莊稼,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喜悅。每一位獻身者也是寶貴,他們放下一切、離開家鄉,身處不一樣和充滿挑戰的處境,面對如何在認同文化和持守真理中見證基督的神人二性,這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穆斯林」一詞,按普世穆斯林群體的理解,是信奉伊斯蘭教、順從伊斯蘭所教導的安拉、承認穆罕默德是最後最大的先知的人。這尤其反映在穆斯林的證詞(清真言):「除安拉以外別無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使者。」清真言是穆斯林的信經,也是認信的必然步驟,近年某些基督徒將「穆斯林」理解為純粹文化而脫離宗教的含義,也有某些基督徒以為伊斯蘭和基督教很接近和出自同一位神,因而產生一些備受關注及憂慮的處境化的穆宣策略:例如(1)基督徒自稱是敬拜耶穌的穆斯林,(2)以在清真寺內敬拜耶穌為最終的策略,又或(3)說古蘭經中有神的默示,甚或(4)剔除和替代聖經中耶穌是神的兒子的字眼等。其發展方向和有關的行為,使人擔心參與這些策略的肢體,在不自覺中違背聖經真理,引起各種偏差和爭議並帶來信仰的危機。

其實伊斯蘭的核心教義存在反基督教的信仰,所以在基督教與伊斯蘭的關係和任何穆宣的方法上,我們認為基督徒必須建基於真理的確信。有見及此,我們試圖提出一份精簡的指引,作為彼此守望與提醒,並幫助有意關心穆宣的肢體,以符合聖經的方法進行穆宣工作。

為方便主內各肢體在差傳上的配搭合作,我們歡迎並期盼各教會、神學院、差傳機構、主內同道採納本指引,或參考本指引各部份內容,制定相關指引。

穆宣策略指引草擬委員會

2017年5月

穆宣策略指引[1]

2017年5月29日 

1.我們關於伊斯蘭信仰的立場宣言[2]

1.1  古蘭經不是神[3]的話語。聖經是三位一體神[4]默示的話語,是我們的信仰、價值觀和做法的惟一權威。

1.2  穆罕默德不是神的先知。

1.3  伊斯蘭不是可以引導其信徒和追隨者通往天堂、或與神建立關係、或得到拯救、或罪得赦免的真道。

2.核心信仰表達

我們認為基督徒不可給人錯誤印象,以為基督徒與穆斯林的核心信仰是一致的,並必須弄清在以下方面這些核心信仰的分別:

2.1  神的屬性[5]

2.2  耶穌的身份[6]

2.3  古蘭經的地位[7]

2.4  穆罕默德的身份[8]

2.5  神的救贖工作[9]

3.參與穆斯林宗教活動

我們認為[10]:

3.1  基督徒傳道者不可宣稱自己皈依伊斯蘭,以為藉此會贏得穆斯林歸向耶穌基督。

3.2  基督徒傳道者不可上清真寺或其他地方做穆斯林禮拜和其他功修,也不可教導改皈信徒繼續這樣做。[11]

3.3  基督徒傳道者不可誦讀穆斯林的證詞(清真言),也不可教導改皈信徒繼續這樣做。[12]

3.4  基督徒若參與如禁戒豬肉和酒、和在齋月禁食等不直接違背聖經的穆斯林習俗,應該以造就人為動機和目標,包括表達這不是為了從神賺取功德以得拯救。

4.自稱

我們認為:

4.1  基督徒傳道者不可自稱為穆斯林。

4.2  基督徒傳道者不可教導改皈信徒繼續在信仰上自稱穆斯林。[13]

4.3  基督徒傳道者和改皈信徒的身份認同,應該與古往今來世界各地的教會和基督徒一致,包括通過接受洗禮。

5.聖經翻譯

我們拒絕那些剔除或替代聖經中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或神是父的字眼的任何語言的聖經譯本。[14]

6.表裡一致

我們決意不欺瞞,不論目的如何,絕不傳講不符合聖經和自己不相信的事。



[1]我們致力於以表達對文化和習俗尊重的方式作工,只要這些方式符合聖經和不依附著伊斯蘭。除了信仰宣言外,大部份的問題涉及到甚麼方法是允許的,而沒有傳達一些不符合原意和不按聖經的意思。僅因一個人真正得拯救,不等於所用的方法是可取的,可重覆的,或可效法的。無論一個策略導致多少穆斯林皈依,並不必定意味這個策略是聖經允許的或是可持續的。

[2]古蘭經自稱是從基督徒所敬拜的同一個神的啟示,稱穆罕默德是最後最大的先知。但古蘭經以為基督徒相信神和耶穌(古蘭經稱為爾撒)和馬利亞是三位神,耶穌是神從肉體所生的兒子,因而反對耶穌是神的兒子,只以耶穌是神的先知,神的話語和精神;並記載耶穌沒有釘在十字架而是被神提升到自己那裡。古蘭經聲稱,猶太教徒和基督徒所誦讀的聖經、律法書、福音書,是神所降示、他們可以依從的經典。但古蘭經的內容與聖經有很大不同,有重大差異的題目包括神的屬性和作為,耶穌的身份和事蹟,經典的啟示觀,很多記載(如新舊約二十多個先知)和教導(如怎樣可以贖罪和進入天堂,敬拜、齋戒、施捨的意義,天堂的描述,男女地位與婚姻,國家統治的法律,聖戰)。有關伊斯蘭和基督教的關係,可參考「伊斯蘭、基督教、真理」(www.ysljdj.org; www.answeringislam.info/Chinese)。

[3]中國穆斯林對神的稱謂是真主,其名稱是安拉。

[4]我們相信獨一真神是廣義基督教信仰的三位一體神,本文提到的「神」就是指祂。

[5]基督徒所敬拜的神的屬性與穆斯林所敬拜的安拉的屬性有很大分別。

[6]聖經的耶穌不等同古蘭經的爾撒。

[7]古蘭經不是神的話語,沒有等同於聖經或更高於聖經的權威。我們不以賦予其權威的方式使用古蘭經。

[8]穆罕默德不是神的先知。

[9]伊斯蘭沒有教導神的救贖工作。

[10]基督徒傳道者有責任教導改皈信徒,跟隨基督是要付上代價的,並盡可能與改皈信徒同行,面對有關挑戰。

[11]這不是說改皈信徒在初信時不能暫時繼續做穆斯林禮拜和其他功修,而是說,基督徒傳道者不應教導或鼓勵這樣做。

[12]據穆斯林的理解,公開朗讀清真言,就表示宣佈自己是穆斯林,順服安拉且以穆罕默德為最大的先知。這不是說改皈信徒在初信時不能暫時繼續誦讀清真言,而是說,基督徒傳道者不應教導或鼓勵這樣做。

[13]這不是說改皈信徒在初信時不能暫時繼續自稱穆斯林,而是說,基督徒傳道者不應教導或鼓勵這樣做。

[14] 2012年春,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WBT)和世界少數民族語言研究院(SIL)邀請世界福音聯盟(WEA)一獨立委員會就他們有關如何翻譯「父神」和「神的兒子」的字眼進行獨立外部審查。此審查的目的是要為WBT/SIL翻譯神聖父子關係的字眼(Divine Familial Terms),特別在穆斯林語境中,提供關於可接受的翻譯方法和如何實際地執行建議的聲明,此聲明見於2013年4月:https://worldea.org/wp-content/uploads/2020/01/2013_0429-Final-Report-of-the-WEA-Independent-Bible-Translation-Review-Panel.pdf。又2016年12月,又撰寫另一有關「神聖父子關係」的字眼翻譯程序更詳盡的指引,指引聖經翻譯員、翻譯顧問和其他翻譯項目人員如何作技術決定。文章又制定一系列嚴謹的選擇和測試過程,務求在穆斯林語境中,適當地翻譯「父神」和「神的兒子」。https://worldea.org/wp-content/uploads/2021/04/DFTTP-December-2016.pdf。基於上述聲明和指引,我們並不贊成含混敍述聖父和聖子關係的翻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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